丽总工发[2005]75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
最近,省委在义乌召开的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现场会,是我省工会工作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会议。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学习借鉴义乌工会依法维权、社会化维权的经验,不断创新维权机制,强化工会维权职能,努力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会组织推进“平安丽水”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
一、牢牢把握工作机遇,进一步增强履行基本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去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对我省义乌工会依法维权、社会化维权实践作了重要批示。今年4月和6月,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了全总的工作汇报。胡锦涛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在讲话中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不动摇,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努力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全总党组关于职工队伍团结稳定问题的报告,对研究解决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去年省委、市委先后召开工青妇工作会议,并分别出台了加强工青妇工作的意见;上半年,市委办公室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8月5日,省委在义乌召开的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现场会,对总结推广义乌经验作了全面部署。这都充分说明,从党中央到省委、市委和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大了对工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为全市工会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我们一定要认真把握当前工会工作的大好机遇和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借鉴义乌工会维权经验,进一步拓宽工会工作的发展视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创新维权机制,强化工会维权职能,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为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和完善依法维权、社会化维权机制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大力学习借鉴义乌经验,努力建立和完善依法维权、社会化维权机制,即:以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以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社会化为手段,以整体维护和具体维护相结合,以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的劳动关系全过程全领域的协调机制。围绕依法维权、社会化维权建设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各个环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源头参与机制。要把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权机制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主流机制之中。积极参与政府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章的制订,反映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在加强市、县(市、区)总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继续推进三方机制向乡镇(街道)延伸,力争年内70%的建会乡镇(街道)建立这一制度,逐步形成劳动关系“主体协商、三方主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格局,努力从源头上、整体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机制。要把维权“关口”前移,积极配合劳动部门以非公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不断深化以企业工资平等协商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合同制度,力争年内85%以上独立建会非公企业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其中规模以上建会企业全部建立这一制度,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
3、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开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纠正在一些单位存在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切实为权益受到侵犯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督促企业和有关方面纠正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社会化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和法律援助机制。一是加快工会维权载体建设。市、县(市、区)总工会年内都要建立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可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署办公,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同时,在同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合作关系的基础上,采取“内引外联”等办法,逐步建立与社会法律机构紧密联系,工会专业法律工作者与社会法律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会维权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措施,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融入政府法律援助体系之中,为职工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代理、诉讼代理等服务,把职工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和工会救助形成一体化的工会维权平台。二是建立与司法、劳动、法院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乡镇(街道)建立由工会、社会保障站、司法所、工业办公室和综治部门组成的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负责区域内劳资纠纷调处;在独立建会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建立健全维护职工生命健康的保障机制。加强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网络组织建设,推行非公企业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在教育职工增强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和新建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广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积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查处。
三、构建帮扶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
市及县(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两年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整个帮扶救助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总工会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强化职能,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基本载体,努力构建帮扶救助体系和平台,打响工会维权品牌。
(一)加强规范运作。坚持以职工为本,加强对涉及职工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依法维权、即时帮扶、排解矛盾、促进稳定的有效工作方法。在继续推动城关镇和示范乡镇(街道)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形成上下联动工作网络的同时,着力抓好已建立的市、县、乡镇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站)的完善、巩固、提高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重点保证。通过加强自身业务培训、社会招聘、组织职工法律志愿者队伍等,缓解人员不足问题。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通过争取财府拨款、工会经费投入、社会捐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规范帮扶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整合送温暖基金与帮扶资金,送温暖基金可用于帮扶中心对困难职工的救助。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以困难职工的实际需求为工作重点,以给予实际上的帮助为工作要求,以解决包括思想问题在内的实际问题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做到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切实体现救急解难、拾遗补缺、方便快捷的工作特点,通过信访接待、帮扶救助、法律援助、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重视建立困难职工信息收集、监测和预警制度;进一步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实行市、县两级计算机动态管理,实施跟踪式帮扶和服务。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掌握职工最关心、最需要帮扶的信息,收集职工对工会帮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重视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真正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深厚的思想感情,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帮职工之所需,使困难职工体验到“职工之家”的温暖。
(三)推进维权社会化。善于学习借鉴义乌经验,把协调劳动关系作为工会服务全局的切入点,创新维权观念,开拓维权思路,创立维权平台,整合维权资源,走依法维权、社会化维权之路。要主动与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工作对接,加强与司法、劳动保障、法院、信访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合作与联系,使工会维权从封闭型走向社会化、从单向型走向互动型。当前,要高度关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工会帮扶工作的社会影响,以此动员和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丽水市总工会
2005年8月25日